遗产继承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继承人对遗产享有继承权,也有放弃继承的权利,那么,公证处办理遗产放弃继承需要什么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人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三)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四)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五)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委托书
XXXXXXXXX(单位或部门名称):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负责办理XXXXXXXXXX工作(事宜),请予以办理,(或请将XXXXXXXX(具体事务)如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或单位)承担,与贵(单位或部门)无关。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亲笔签字)
被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亲笔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XXXX年XX月XX日
因申请人办理公证事项不同,公证书的内容也有所不同。公证书应当包括:
(一)文件名称和字第号。抬头:公证书。换行书写公证书的字第号。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三)公证事项。
(四)随公证事项的种类而有不同的书写。
(五)结尾写明公证处名称同时进行公证的公证员需签名,并落款公证日期。在落款的公证日期上加盖公证印章。
公证收费标准,各省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请咨询你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证处办理遗产放弃继承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