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8月25日起我国就出台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新的标准,即参照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有什么新政策的内容,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2019年8月25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2019年10月28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2019年8月17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披露了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行。
公告显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渣打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为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行。
为提高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代表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类型在原有的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此次由10家扩大至18家,今后定期评估调整。按照上述公告,西安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渣打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为此次报价行扩围后的最新成员。
2019年8月20日:1年期4.25%;5年期以上4.85%
2019年9月20日:1年期4.20%;5年期以上4.85%
2019年10月21日:1年期4.20%;5年期以上4.85%
2019年11月20日: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2019年12月20日: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2020年1月20日: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2020年2月20日:1年期4.05%;5年期以上4.75%
2020年3月20日:1年期4.05%;5年期以上4.75%
2020年4月20日:1年期3.85%;5年期以上4.65%
2020年5月20日:1年期3.85%;5年期以上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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