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财产的继承来说,如果需要进行的话,要按照相关的继承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财产的继承,比如说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可以继承财产。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父亲死了财产怎么继承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父亲死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是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财产要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征收范围包括赠与,不包括继承。继承财产征税分为两种情况:
(1)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税收问题。《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只按财产评估价的0.05%税率缴纳印花税。实际上受领权利证照的人都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2)非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税收问题。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需征收约3%左右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
1、法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3、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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