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依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即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开始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夫妻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前财产不用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约定转化为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婚前财产纠纷的处理是,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并去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相应的财产。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对婚前财产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法院会根据证据及审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分割财产或分割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