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交通意外事故的情况下,不少车主可能会因为害怕或存在侥幸心理等原因,弃车逃离现场或者开车逃离现场,而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及量刑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交通事故逃逸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在知道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为逃避事故责任或法律处罚,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认定构成交通事故逃逸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二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不但会导致无法正确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时逃逸者可能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现交通肇事逃逸的不仅需要负全部责任,甚至需要面临行政或是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就会被判决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及量刑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一般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中一种就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认为其没有责任,而驾车离开现场。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