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粗心大意,平时不用的时候可能就把房屋产权证不知道随手丢到哪个角落里面去了,等到用的时候却找不到,那房屋产权证丢失能补办吗?补办手续有哪些?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产权证的补办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六个月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证书;
2、补证书面申请;
3、声明原房产证作废的报纸;
4、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一式两份(登记部门提供,申请人确认);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必要材料。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屋产权证的补办手续有哪些的法律知识。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事实情况,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登报,六个月之后再补办。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