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手书房屋遗嘱范本

2022-05-11 12: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房子是一项重要的财产,但是关于房子的分配却并不是那么容易,所以很多人就会提前订立遗嘱,那么手写房产遗嘱大家知道怎么写吗?这个也是有范本的。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手书房屋遗嘱范本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手书房屋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

  ......(省略)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

  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x(签名盖章)

  (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手书房屋遗嘱范本

  二、民法典增加了什么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录像遗嘱是《民法典》(2021.01.01生效)增加了的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是指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该等增设,主要源于时代的变化。

  《民法典》(2021.01.01生效)在录音遗嘱的基础上,对形式要件进行了补充规定,增加了“录像”这一形式。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的,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录像形式的补充,正体现出我国立法与经济科技发展的同步性。

  三、一般有遗嘱的遗产怎么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合法的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二)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1、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

  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三)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四)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五)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手书房屋遗嘱范本的相关内容,在房屋继承遗嘱中,需要对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及自愿立下遗嘱进行明确表述,然后需要对房产、房产继承分配等进行明确的安排,最后需要立遗嘱人进行签字确认,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房屋遗嘱继承书范本内容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房屋继承遗嘱的内容: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手书房产遗嘱范本
手书遗嘱范本 9999人浏览
手书房产遗嘱范本
代书遗嘱范本 房屋
代书遗嘱范本 9999人浏览
代书遗嘱范本 房屋
房屋遗嘱继承书范本
自书遗嘱 9999人浏览
房屋遗嘱继承书范本
房屋代书遗嘱范本
代书遗嘱范本 9999人浏览
房屋代书遗嘱范本
房屋继承代书遗嘱范本
代书遗嘱范本 9999人浏览
房屋继承代书遗嘱范本
房屋遗嘱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遗嘱订立 9999人浏览
房屋遗嘱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房屋遗嘱范本怎么写
其它 9999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