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那么,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一下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及其相关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止,就是停止了继续计算。诉讼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实效期间,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诉讼实效继续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包括:
(一)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二)其他障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四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