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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证明材料是什么

2021-07-0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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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许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对于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需要有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进行保护。为了明确监护关系,更好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很多情况下需要开具监护人证明。那么监护人证明材料是什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监护人证明材料是什么

  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监护人证明材料是什么

  二、监护人证明需要在哪个部门开具

  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监护权、监护人顺序、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书等。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因此监护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生效。

  三、监护人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监护人证明材料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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