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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公证断绝父子关系

2021-04-2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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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是否可以通过公证来断绝父子关系,这个问题来说,答案是不行的,父子关系的消失,只能是因为当事人的死亡而消失,不能够去断绝父子关系。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是否可以公证断绝父子关系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是否可以公证断绝父子关系

  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任何排除或断绝关系的合同或约定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所以公证无效、起诉也不会受理。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老年父母有赡养义务,同时亲子之间相互有法定继承权。这几乎就是亲子关系的全部了。

  如果孩子已经成年,那法律上父母就没有抚养义务了,如果父母有经济来源,也不需要子女赡养,而且也可以立遗嘱,将子女排除在继承人之外。这样也算是一种断绝关系的表现了。

  另外,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对债务不具有连带赔偿责任,不必为其偿还债务。除非在其死亡后继承了他的遗产,才会继承他的债务。但继承权也是可以放弃的。

  如果通过其他途径让公证处真的做了一个断绝父子关系的公证,那么父亲是可以通过侵犯亲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推翻公证结果的。因为公证结果是违法的,所以是无效的。

是否可以公证断绝父子关系

  二、父子关系的解除

  父子属血亲关系(亲生父子),没有哪部法有解除父子关系的程序规定。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可以消除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如果你是你父亲亲生的话,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能够解除这种亲子关系的。如果你是继子女,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解除父子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过任何的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亲生父子关系是不能够解除的,解除的可以是你和亲生父母之间的赡养义务。

  三、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是否可以公证断绝父子关系的相关内容,法律上是不能够断绝父子关系的,但是如果实际情况存在的话,往往还是不受限制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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