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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离婚诉讼答辩状

2021-08-0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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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诉讼,离婚诉讼是需要夫妻双方来进行诉讼的,一般来说,诉讼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提交相应的诉讼所需要的资料。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怎样写离婚诉讼答辩状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怎样写离婚诉讼答辩状

  1、标题:写“民事答辩状”。

  2、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列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3、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人为什么案件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

  答辩的论点和论据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就事实部分进行论证,要着重列举出反面的证据来证明原告诉状中所述事实不能成立,并且要求反证确实、充分,不能凭空否认原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3、提出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最后写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人民法院。右下方写:答辩人: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附项:写明:(1)本答辩状副本X份;(2)证物或书证XX。

怎样写离婚诉讼答辩状

  二、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会被驳回

  法院在以下情况会驳回起诉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三、不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况是什么

  在实践中,如果本身不满足起诉条件,那法院在接到案件之后就可以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但如果受理了案件之后,才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只能驳回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样写离婚诉讼答辩状的相关内容,离婚诉讼答辩是需要根据答辩的相关要求来进行答辩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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