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诉讼,离婚诉讼是需要夫妻双方来进行诉讼的,一般来说,诉讼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提交相应的诉讼所需要的资料。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怎样写离婚诉讼答辩状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标题:写“民事答辩状”。
2、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列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3、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人为什么案件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
答辩的论点和论据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就事实部分进行论证,要着重列举出反面的证据来证明原告诉状中所述事实不能成立,并且要求反证确实、充分,不能凭空否认原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3、提出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最后写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人民法院。右下方写:答辩人: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附项:写明:(1)本答辩状副本X份;(2)证物或书证XX。
法院在以下情况会驳回起诉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在实践中,如果本身不满足起诉条件,那法院在接到案件之后就可以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但如果受理了案件之后,才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只能驳回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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