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确定关系后就开始同居,以为有事实婚姻,所以没领取结婚证,其实属于未婚同居。因为当前规定认定事实婚姻有时间要求,除此外很难认定事实婚姻,并且没有结婚证书可能会影响其他事情的办理,比如出国探亲等。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未婚同居怎样补办结婚证。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应当补办登记”,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提出的,主要是针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了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而增补的一条,对于这类问题,应针对不同情况实事求是的处理,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释三十号规定:
1、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算起;
2、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未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补办结婚需要的持证件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
结婚证丢失证明范例: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签字、日期、盖章即可。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结婚证属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内容有误的,如日期、姓名等,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切记不可自己手动涂改,否则结婚证就作废了,国家是不会承认的。)
另外,需要准备补办结婚证的费用工本费9元。
以上就是未婚同居补办结婚证的规定,因为现在难以认定事实婚姻,所以还没领证的要及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