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写的欠条在法律上是不能生效的,不能生效的欠条的追不回借款的。那么,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1、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2、正文
(1)写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自然人为主体时,核对其身份证上的姓名,抄录其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写明欠款的数额、币种、欠款产生的原因等(若是因买卖货物产生欠款纠纷的,则欠条上建议写明买卖的物品数量以及名称、规格等基本自然属性。
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欠条的书写一定要包括欠款人、欠款金额、欠款时间、责任承担、债权人和债务人身份证号码等等,要记住了喔,不要掉进有心人的文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