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填写一些个人信息表时,经常会需要我们填写籍贯或户籍(户口所在地),有朋友就会因为不清楚二者的差别而填错,造成一些麻烦。难道籍贯不是户口所在地吗?接下来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寻找“籍贯是户口所在地吗?”的答案吧!
一、籍贯与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如某考生出生在西安,后来因为考上了南京某大学,并且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那么他的户籍所在地就变成了南京。
示例:某考生小王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由于来京上学而将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那他的籍贯和户籍所在地如何填写?
上述问题示例中,考生小王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而户籍所在地应该是北京。我们经常说“四川人”、“广东人”、“江西人”,这里说的就是籍贯,而不是说户籍。
二、籍贯的作用
《辞海》中,“籍”指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隶属关系指的是:代表个人的身份;代表个人对国家、组织的隶属关系。
“贯”:指原籍,出生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自1986年开始从事社会政策研究,对中国户籍制度有较深了解。
唐教授说,籍贯是有中国特色的。“据我所知,国外的户口本是没有籍贯的,只填写出生地。港澳台地区也填出生地了,我们出国用的护照,也只有出生地,没有籍贯。”
我国的户籍制度始于周朝。传统户籍制度与土地直接联系,以家庭为本位,将劳动人民牢牢限制于土地之上。一般人不能随便脱籍。
民国以后,户籍制度中剔除了有关“籍”的规定,各阶层的人可以自由选择职业、自由迁徙。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人口流动重新限制,公安部门改以农业和城镇户口的形式管理人口,代替了“籍”的作用。籍贯逐渐成为一个地域属性,即仅指你是什么地方的人。
改革开放后,人员因工作、上学开始大量流动,在这些人的后代身上,籍贯甚至连地域属性的功能也没有了。
唐教授说:“籍贯与年龄、性别、学历一样,是一项个人信息,只能算是传统户籍制度的遗留产物,没有多大意义。”
综上所述,籍贯并不是户口所在地,虽然籍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没有多大的意义,但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大家一定要分清楚籍贯与户口所在地的区别,在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时不要填错了。如果你对此类问题还有什么疑问,欢迎访问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