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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能办理房产证

2013-05-16 1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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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房产证?

  (一)开发商的原因:

  1、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2、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3、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4、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5、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办理楼盘的大产权;

  6、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7、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8、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产权”;

  9、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0、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二)楼盘本身或购房者的原因

  1、楼盘被法院查封;

  2、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第三人的原因:

  1、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2、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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