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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扣工资比例不能超20%吗

2018-02-28 15:2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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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上班时间缺勤,或者因为个人过错等造成公司损失的,单位要求赔偿的,可以扣工资处理。但是,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有规定单位扣工资的比例。那么,单位扣工资比例不能超20%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安局罚款等。”但在实践中,员工被单位罚款的情况十分常见,比如,迟到早退“罚款”、旷工半天罚一天的工资、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罚款”等等。

  对于迟到早退“罚款”,其实最为常见,事实上这属于违法行为。

  不过,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并且,公司以规章制度主张扣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台和公示处罚性劳动规章制度有效,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履行法律规定程序;二是内容不能侵犯员工正当利益。法律规定程序包括: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方案须经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提出;用人单位与工会或员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确定方案;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规章制度向劳动者进行公示。

  以上就是单位扣工资比例的相关内容,所以是不能超过20%的,超过的员工可以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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