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XX,男,48,G县农民。王XX的儿子王X(20岁)于1997年8月经人介绍与李X(16岁)定婚,不久,王XX就催促李家办理结婚手续,但李一直拒绝与王结婚,并于1997年11月将婚礼金退回王家。1998年2月王XX指使其子王X两次劫持李X成亲未逞。次日晚,王利用家族关系,组织王XXX等10余人,密谋策划后,即前往李家抢婚。王XX骗得李开门后,王XX等冲进房内,将李X劫走。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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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权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和离婚,任何人都不得横加干涉和强制。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死亡”,主要是指由于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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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婚姻家庭法,侵犯了结婚自由的权利。这种事情可能会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不过已经那么久了,就算构成也过了追诉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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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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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