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我作为其中一名担保人替别人贷款3万,到预期时间他没有还款,银行起诉了我,直到今年连本代利一共是49038元,我很疑惑为什么这么多。第一年的利息贷款人已经付了,而且还有保险公司做担保,为何只扣我自己的,银行说另外一个担保人没有存款,可是还有保险公司啊?我去找过贷款人,他说那几年一直在外工作给忘记了,银行一直没有找过他,银行会不会也有责任啊,明明不用还这么多?急需结果,谢谢了 !请各位老师看清我的问题:1.银行为什么不第一年起诉,那样我可以替他还的少些;2有保险公司为何只扣我自己的?3银行三年的利息是多少,第一年明明还了,难道它们算的是四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