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公公婆婆已经去世,但由于他们都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现在公公的单位可以补回货币分房的钱给我们,我公公有两个孩子,一个我老公一个她姐姐。我们到公证处去公证,但公证处说我老公的奶奶比他的爸爸迟去世,我老公还有两个姑姑,所以他的两个姑姑占三分之一,请问一下,那笔钱应该是按什么顺序分配呢?这样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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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父母、子女,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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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货币补偿款现在才存在的话,应该属于你公公婆婆所有,再进行二人分割,属于公公的那部分由当时去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婆婆那部分由当时他去世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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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了解你公公和婆婆去世的先后顺序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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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的说的没错,你奶奶,你老公和你老公的姐姐均有继承权。你奶奶的遗产由她两个女儿继承和你的孩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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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