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镇上买了一块地,盖了小屋做生意,后来政府拆迁,邻居们家里装修过政府赔偿14w,我家没有装修所以只赔偿2w,但是我家的面积大,我们拒绝拆迁,结果政府就派人把我们全家抓起来,并砸了我家,至今我一分钱也拿不到,但是我手里的买卖合同上写着我有30年的使用权,子女也有继承权,我现在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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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人及强拆肯定是违法的。。。。。
拆迁有严格的程序。。。
比如有拆迁许可证,公告,签协议等。。。。
如要强拆,也要经裁决或诉讼生效后,才能进行。。。。
如要维权,还是和律师当面沟通为宜。。。
因为涉及拆迁的案子是较复杂的,,,
有些法院是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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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必须有拆迁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拆迁,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向媒体求助或向法院起诉。即使有拆迁许可证,也不能强制拆迁,必须要有行政裁决,并且还要进行公证证据促使,否则也是违法拆迁,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向媒体求助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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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严重违法。你可以和律师当面详细交谈。然后决定怎么去告,告谁?要多钱的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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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违法行为。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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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