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19日我的一个挚友向我借了一张信用卡,并向我说明要刷卡7200多,第二天把钱还进信用卡内就还卡给我,当天我就收到了我的信用卡的交易信息。不过,日子过了几天还不见他还卡,就短信问了他,并说过多两天还,后来半个月过去了,眼看就要到账单日了,之后连续在一个星期内再三短信催他还,他却不在广州为由过多两天还,后来再次短信催他,就没有回我信息,电话也不接,以听不到电话,正在忙或稍后回电为由推搪,或干脆信息不回电话不听,我很是着急。面对交情超过8-9年的挚友我不知应不应该从法律的途径去做?如果真的要报案,我是自愿借信用卡给他的,会立案吗?谢谢!我才1千多的工资,简直全部家当都卖了才能还清啊!我真的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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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证据的可通过诉讼解决。----如需帮助或仍有不明之处,您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免费咨询。(吴律师,潮汕人,广东安国律师所律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2006年获“中国志愿服务铜质奖章”。现为广州、潮汕两地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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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先去挂失止付,然后,要求还卡,不还,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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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尽快报警,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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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还不上是否犯法。你说的犯法应该是会不会坐牢吧,这个是根据你的金额确定的,恶意透支一万以上就可以构成刑事犯罪的,就是有可能会要坐牢,一万以下是作为民事案件处理,也就是一万以下不会被坐牢但是银行是可以向法院起诉你的,强制执行的。
现在回答你的问题,信用卡还不上会不会坐牢,一般规定如下:
信用卡欠款不还,是否会被银行起诉而构成犯罪,主要是根据欠款金额和时间确定的,如果是超过两个月的信用卡欠款不归还,且不和银行主动联系,就构成恶意透支,当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就构成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4年12月16日起施行。根据《解释》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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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