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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HR,一员工因个人原因旷工29天,并且期间没和公司联系,公司也联系不到他,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进度,因为公司决定予以辞退,请问这种个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予以辞退,需要支付辞退赔偿吗???该员工在公司1年半左右,陪得话要赔偿多少?

合同纠纷
2009-09-23 15:51: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为了解约企业的运营成本,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劳动纪律,这样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同时也尽力争取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 可根据规章制度予以开除,应履行告知义务.
  • 实际操作还要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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