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并且约定了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比例。双方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应支付违约金为标的的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违约没有按期支付货款。乙方诉诸法院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请问像这样的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法院可以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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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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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就按你们合同的约定计算,违约金可以根据受到的损失多少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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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建议找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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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如损失超过约定,可以增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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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违约付款的数额为基础,确定违约金总额,损失超出违约金仍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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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但如果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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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作为计算依据,如能提交证据证明所受损失大于已约定违约金,可增加相应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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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超出违约金仍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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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