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几年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到一个单位实习两个多月后准备签合同,期间公司没有进行过具体的培训,结果在合同上添加了几项附加项:1:因甲方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支付培训费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终止合同。如乙方在合同期前七年内违约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如乙方在合同期后八年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2:乙方应该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及技术工艺。无论是否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机技术工艺,则应向甲方支付15万违约金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山东省内不得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否则需向甲方支付10万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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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遇到这样的霸王条款的话,你可以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他的违约金约定的那么高,肯定是不合理的,法律也不会支持的。你可以像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求助。我的建议,这样的合同不签也罢。可见这样的单位你就是进去了也没有公平可言啊。但是实习期间的工资他还是要给你的。另外,你们如果签了合同,他就要给你交三金,合同是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合同鉴证这块他也通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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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合同你完全可以拒签,没有培训,要求支付培训费,显然是无理的。且所谓的保密和竞业禁止条款,与法律也不符。竞业禁止必须是在给付补偿的前提下才能有此规定。而且其违约金也过高,与劳动者享受的权利不成比例。而且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的规定也违反法律。这样的公司肯定不是什么好鸟,不干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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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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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肯定是无效条款了。。。。。。。
如果单位效益不好,还这么样,那可能没什么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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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