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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离婚了。婚内有二套住房,都是我与前夫共同所有,一人一套房,分开居住。离婚时家庭债务由法院判决生效并已履行完毕。现前夫因离婚后的债务纠纷被债主告上法院,并要求执行。上城法院查封了前夫居住的房子,并要将房子拍卖。这套房子我是共有产权人,我不想卖,但法院态度强硬。我想请教这里的专家,法院可以处置这套房子吗?法院的根据是什么?我还能有什么办法?

民事相关
2009-10-21 15:18: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关键看离婚判决书对这两套房子怎么分配,如果没有分割为一人一套,而是两人共同同有这两套房,没有分割。那么你作为共同所有人,对前夫居住的房子享有一半产权,法院要拍卖,你有一半房款可以拿。
  • 法院可以查封、拍卖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房产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法院可以查封拍卖该房产,但应将你的房产部分拍卖款返还给你。
  • 你可以支付相应对价取得独立所有权.有法律问题可持相关材料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 你可对法院的执行提出异议,对于法院拍卖过程的财产存在归属争议的,法院是不能进行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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