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2日因伪造买卖国家证件被判刑三年六个月,我想问一下正常减刑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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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对于减刑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减刑裁定。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对于减刑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减刑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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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 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
(二) 实质条件: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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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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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刑法》规定,减刑,不能超过原判决刑期的一半,也就是最多可以减七年。2、监狱里的减刑积分,是以现实的表现打分的,有一分减一天。3、如果有好的表现,如阻止监狱内打架斗殴,可以给予表扬,并给予积分奖励。4、积极分子是根据平时在监狱的表现,结合积分情况,而评选出的劳改较好的人员。5、除积分减刑外,监狱可以提请检察院,由法院给予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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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减刑的主体是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二是减刑必须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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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对于减刑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减刑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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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