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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被依法吊销了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他依然正常从事医疗活动,最后导致我的亲戚张某轻度残疾,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无证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我的亲戚可以要求他赔偿吗?麻烦律师解答,谢谢。

医疗纠纷
2017-08-03 14:22:2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高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行医罪,处罚情况是:情节严重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3-10年。你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立案。如果不予立案,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并刑事民事赔偿。
  • 涉嫌非法行医罪,建议报公安处理。可以要求赔偿。
  •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执业医师擅自超越执业类别行医; 2、执业医师未经许可异地行医; 3、企、事业单位内部医务室对外开放; 4、冒用其他医疗机构标志;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注册登记范围; 6、未经批准擅自举行义诊活动; 7、聘用在职医务人员。
  • 遇到无证行医应当立即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非法行医者,除了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外,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赔偿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 无证行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非法行医罪。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
    高某涉嫌非法行医罪。
    你的亲戚当然可以要求赔偿。要求赔偿你亲戚的损失。
    处罚: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1、行为人根据刑法规定涉嫌非法行医罪。量刑方面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你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下: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补差单位”工作的才考虑误工费)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每天12元)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是来自个人造成的损害,以往一般规定的标准,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来自单位造成的损害,可以是以上的3-5倍)
    具体能赔偿多少,按上述依据及参数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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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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