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买方。于2009年11月份与卖方签定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0年1月15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于3月份搬家腾空房屋。合同是与房主本人的爱人签订的,在我们看房并表示买房期间,房主本人并未表示不同意卖房,并与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左右给了我们身份证复印件。但是,现在房主本人和其儿子要求我们涨价5万元,我们拒绝给5万,想协商给2万。房主儿子以买卖合同并非房主本人签订而提出此合同无效。房主本人现在表示房屋卖的便宜了。不同意自己老伴卖房。请问我们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我们是不是应该等到1月份再过户?如果无效,那合同签订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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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买卖合同不一定无效,需要核实一些信息,比如房主的名字,房子是否婚内购买,是否有共有人?在交易过程中是否有房主的意思表示。
你提供的信息有限存在变数。从你的立场来说还是有机会维持合同的。
康顺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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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效,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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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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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该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被告与原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成立,但因被告没有处分权其效力应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在得不到房屋产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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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协议有效,如果你已付定金,则对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没有交付定金,则对方应当承担你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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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买卖协议有效,房主爱人已构成表现代理,并且事后房主又给了身份证,说明房主对买卖事宜已认可。退一步讲,即便买卖协议无效,那么作为对方也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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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不必等到1月份。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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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可以起诉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房主的老婆有权处分此财产,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方的涨钱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与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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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应该继续履行合同,房主的老伴也是房屋共有人,当然有权和你签订合同了,并且房主当时也没反对,现在房主是恶意违约,你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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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协议有效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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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