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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结婚2年多点,现在有一个女儿,因为夫妻感情不合,现以分居快4个月了。孩子跟着我,我从提出协议离婚,可是她不同意。我认为她是想让我给你养着孩子,等孩子大点或她条件好点在申请要回孩子,所以我想起诉离婚,不管孩子跟谁都行,但不想这样拖时间,这样的情况我能起诉离婚吗?孩子归谁法院一般怎么判?

婚姻家庭
2009-12-09 18:52: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为你们感情确实破裂,会判离婚的。
    如果你们还有感情,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但一般一审不判离婚二审会判离婚。
    孩子跟谁抚养一般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
  • 你在你们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诉讼到法院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一般涉及3个方面的问题:
    一、感情是否破裂。这是在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判离的法定标准。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之一的: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没有上述情况的,法院一般判不离,但是,6个月后再诉讼离婚的,法院一般判离。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1、你可以起诉离婚,但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具备婚姻法所规定的下述条件的,法院一般不判离:(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孩子由谁抚养,一般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判决,比如说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双方的家庭背景,孩子自小跟谁生活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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