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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初,我借给同学4万多元,长期玩失踪,频繁更换电话号码,追讨无果。现已经逾期2年,当地法院要我去他的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诈骗,相关笔录在莲花派出所。莲花所现要我还是找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说可以到莲花所调取笔录。他承认借钱,但是,她老婆说就是不还。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09-12-24 14:06: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起诉解决,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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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介绍,先帮你分析如下:
    1、当初借钱有无借款合同或者收条、欠条或者银行转账凭证?这是支持你的借款事实的关键证据。
    2、双方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没有,你可以随时主张对方还钱,并且从你第一次主张还钱之日(要有证据支持)就应该适用诉讼时效,即两年之内如果没有再次主张,法院就将不再支持你胜诉。当然,对方承认借钱并表示如果有钱就会还,那也可以胜诉。
    3、现在你应该组织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下方有我电话,你可以随时与我联系。
  • 宜尽早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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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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