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原房产已出售,原未成年人三分之一的产权随一方买了房屋,并将未成年人的产权登记在产权证上。后来另一方回国,要求变更抚养权,并取得了抚养权。问:1:现已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是否有权提出将原未成年人(现已15岁)的产权变现而与他一起购买房产。2:将来孩子出国学习,现已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是否有权提出将原未成年人(现已15岁)的产权变现用于孩子的学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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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且监护资格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失,也就是说离婚后的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对被监护人尽管理、照顾义务,并且非有利于被监护人,不得处分监护人的财产。现在你作为抚养人和监护人之一,要求将被监护人的财产房屋产权变现,其实质是要分割你小孩与父亲的共同财产,首先你必须证明此分割变现有利于小孩,其次你还必须证明出现了重大事由,必须分割共有财产,因为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只有出现共有关系消除或其他重大理由时,才能分割共有财产,否则不能分割。对照你说的理由,本律师认为你可以申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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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以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由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2.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3.关于婚前财产的分割,诉讼时效是判决之日起1年内,还必须是新证据新情况才可以起诉。过了诉讼时效,除存在欺诈.隐瞒.欺骗.隐匿等情况外法院将不予支持。4。所以你这种情况,要回孩子容易,要回钱就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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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子女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法律允许离婚夫妇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两种方式: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双方达不成协议或者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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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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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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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