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丈夫已在20多年前去世,老人有五个子女。
老人多年来一直和其中一个女儿一起生活,由这个女儿照顾,其他子女只在节假日来看望老人。
老人现居住的房子本来户主是老人自己。在前些年,老人自愿和照顾她的这个女儿一起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把房子给了这个女儿。
这件事其他四子女并不知道。
现在老人身体不好可能弥留之际不久,其他四个子女得知房子已过户后,提出老人之前过户的这个房子应该是五人共同所有,不然告上法庭。
不知道老人之前过户有效吗?还是不应该管之前过户的问题,就是应该五人平分?
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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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此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则老人只有权处置属于她的那一部分财产 其他的子女作为继承人 是可以主张要求分割属于老人的丈夫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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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是行为能力完全的正常人,住房又是老人个人合法所有,那么老人就有权利处置属于自己的住房,不需要他人签字同意和授权,过户完毕住房给他人,子女无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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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房产取得的时间,才能确定过户有效还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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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二手房屋,没有过户一直和儿子居住,几年后,在办理过户时儿子偷与原房主有立协议,将房子过户他们名下,现在我想要回,找谁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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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权利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任何人无权干涉,老人的处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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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涉及到老人的老伴的遗产继承问题,老人对房子并没有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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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并不明确.
你没有说明房子取得的时间。如果是在老人丈夫在世时取得的房屋,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过户行为显然是无效的。因为老人对该房屋并没有完全的所有权。在其丈夫去世后,房屋有一半作为遗产由其6个(老人和五个孩子)继承人继承。老人处分别人的继承份额,应认定为无效。
如果房子是老人丈夫去世后取得,房屋属于老人个人所有,其处分房屋的行为有效,其他人无权干涉。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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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户的行为是部分无效的,老人只能处分他享有的份额。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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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