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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婚外情,但是我的证据不多,只有短信记录和通话记录(没有时间去搜集证据,那个女的不在武汉, 老公长期出差,一个月在武汉呆不了10天,对孩子,对家庭是不闻不问的)。 若我们离婚,下面的财产是否可以平分? 1、婚后买的两套房产, 都是房产证都是老公的名字. 2、对方的股票 3、对方已经转移了一部分现金到他母亲的账号上, 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孩子现在三岁, 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有多大(我有正式的工作)? 抚养费怎样支付, 支付的比例是多少?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 请给予答复, 谢谢! 武汉女士 2010-1-25

婚姻家庭
2010-01-26 16:48: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就你所描述的的证据并不充分,法院也难以认定为对方的婚外情证据。在此情况下财产还是应均分。房产或股票只要是在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你们谁的名义下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依法应平均分割。就其转移的资产,你应有其转账的证据可以主张其转移资产,这样是你主张多分财产的依据。孩子的抚养费依据你们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消费水平而定。武汉地区的抚养费标准一般在600-1000之间。是否一次性支付则要收入情况,一般是按月支付。
  • 房产可以平均要求分割或竞价获得。
    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有证据证明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分割。
    可以你所说聘请律师可以争取,抚养费用可以在对方收入的20%-30%左右获得或平均工资计算。
    至于你所说的第三者问题你所掌握的证据不足,必须有直接的证据才行。获得赔偿和多分财产。
  • 只要结婚以后取得的都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 子女抚养应以有利于其成长为原则,抚养费可按月支付,也可一次性支付。

    婚后所得房产,无论在谁名下,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对方转移财产,可申请法院冻结其账户。
  • 应当可以平分,相关事宜,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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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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