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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笔记本电脑发包裹到北京,保价10000元。包裹在运输途中破损,收件人在以外包装破损为由要求检查,发现显示器主板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已经没有维修价值。 所有单据全部提交给快递公司(我有复印件)包括一家全国连锁的笔记本维修站的检测报告. 快递公司一次次的向我提出各种苛刻要求,我满足以后,现在又要我把电脑邮到北京的保险公司去鉴定,并且否定了电脑维修部门的检测结果。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赔偿到底该找快递公司还是找保险公司?

经济相关
2010-02-01 10:51: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你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自然只找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即可。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三、电脑残余价值需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所谓保险公司的鉴定如偏离事实你可以不认可。
  • 既然已经保价,完全可以按照报价价值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责任,法院肯定支持的。至于保险公司由于和客户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你完全可以不予理会。
  • 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律师可以帮助办理。
  • 我认为你应该起诉快递公司,既然已经保价,就应该赔偿,还有保险公司与你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保险理赔应该是快递公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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