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别在桂林百货大楼,象山公园,乐群路等处与户外广告公司签定贴广告的合同,广告粘贴一段时间后,先是乐群路的三个广告被破坏(乐群路有一家同行店),由广告公司重新更换。大概是从09年12月份以后开始,所有有我们广告的牌子都被破坏(破坏地方为电话,地址)。发现后由广告公司重新更换,但换上后又被破坏,现在已经更换多次。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每天我们都会因为广告发生一定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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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们是否掌握了证据。你们可联合广告公司一起报案,实在找不到证据,可先起诉广告公司违约,从广告公司处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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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若是低于成本价太多进行活动销售的话,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权;若同行所搞活动是假的,按照《广告法》进行举报。掌握同行破坏户外广告证据联合广告公司一起报案,实在找不到证据,可先起诉广告公司违约,从广告公司处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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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需要证明是对方所谓。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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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