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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别在桂林百货大楼,象山公园,乐群路等处与户外广告公司签定贴广告的合同,广告粘贴一段时间后,先是乐群路的三个广告被破坏(乐群路有一家同行店),由广告公司重新更换。大概是从09年12月份以后开始,所有有我们广告的牌子都被破坏(破坏地方为电话,地址)。发现后由广告公司重新更换,但换上后又被破坏,现在已经更换多次。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每天我们都会因为广告发生一定额的损失。

损害赔偿
2010-02-07 13: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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