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与一扬州男子结婚,结婚手续在扬州办理,现在跟男方没有感情,也没有小孩,想提出离婚,又怕在扬州遇到麻烦。我已回到襄樊,男方不同意离婚。我能不能在襄樊提起诉讼。(我听说夫妻双方分居到一定时间可自动离婚,是否有这个说法?)
-
我国《婚姻法》无自动离婚一说。你只能到杨州去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你不能到襄樊法院起诉离婚。你怕在杨州遇到麻烦,可以请律师与你一起去处理。满意请按采纳,有事请联系律师。
-
不管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只要未经过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就一直是夫妻关系。
根据你所讲的情况,除非对方下落不明,否则不能在襄樊起诉离婚。如果你怕在扬州起诉存在地方保护,那么你可以请律师介入。
-
你好。无自动离婚的说法。如长住襄樊可以在当地法院诉讼离婚。
--满意请按采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