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男方)离婚前欠下大额债务,用于非法期货交易,且另一方(女方)并不知情,直至债权人上门讨债才知晓情况。后女方与其离婚,孩子及住房都为不知情的一方(女方)所有。现债权人欲上诉男方,所欠债务已有2年多,1.法院是否会受理?2.该债务是否属于男方个人债务?3.女方是否有义务偿还男方债务,会封了家里住房吗?(女方离婚前曾帮男方还清部分债务)先谢谢各位律师能帮忙回答。
-
第一、法院会受理,审理后,如已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第二、该债务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在你未举证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前提下,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们虽然已经离婚,但你仍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如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虽现归属于你,但法院可对财产进行查封
如还有其它疑问,可咨询杭州金律师
-
现在浙江省关于民间借贷出过一个意见,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举债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且借贷时另一方不知情的,可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是否属于规定的共同债务需要由对方举证。对于弱势方的保护大大加强。
-
1、法院会受理。2、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3、个人债务,离婚的另一方无义务偿还。4、女方离婚前帮男方已还部分债务,似为对该部分债务的追认。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