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担保贷款15万元,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现在到期未还,贷款人说如果我们不帮忙还会被拘留,请问如果法院执行的话,我们是五个担保人,都有公职,会怎么分摊?我没钱的话,会不会被拘留?请专家帮忙解释一下,我现在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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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所谓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法院执行,可能会被拘留,该拘留属于行政拘留,最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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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三位专家,我还是心里没底,前两天部分担保人已经还了一部分贷款了,但还3万元未还,请问是不是执行时剩下的就应该让我(未还钱的)还,还是让其他有能力的还?因为我工资卡还得还公积金贷款,所以暂时很困难,如果强制执行我时是先扣这部分还是扣完房贷再扣这部分呢?另外执行前是不是先行政拘留,拘留的话,我们五个担保人都会拘留吗,还是他们还过钱的就不用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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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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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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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必须要签字的,如果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担保责任又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而无论是哪种担保,只有借款人出现逾期或者欠款不还的行为,都将直接影响你的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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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存在诈骗情节,没能力还,也不能被拘留,担保人之间一般是连带担保责任,也就说,哪一个都应当全额还款,也可以凑份还,然后相互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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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陈述的事实,不会被拘留,但担保人之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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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