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司来我家找我父亲也就是被拆迁人签了一份草签的拆迁合同。合同的大概内容就是:被拆迁人名下的房产72平米浮房260平米经协商同意被拆除.(接下来就是拆迁公司给我家的条件我就不说了)我父亲签字画押了。可是早在2007年的时候我父亲跟我母亲离婚的时候已经把我父亲名下浮房的一部分判给了我母亲,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应么?而且那份合同就是随便拿一张纸写的而且就写了一份。昨天拆迁公司来我家说要拿那份合同来拆我家房子,请问他那么做是不是违法的我可不可以管他要回那份合同。请求律师马上回复我一下我真的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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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无权处分的部分即浮房所签订的部分协议无效,但对产权房所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在上面签字、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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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可以主张合同部分无效,或者向你父亲主张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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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合同原则是有效的,你母亲的权益可以向你父亲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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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可以持法院判决书与拆迁人以及你父亲协商变更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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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