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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是浙江的,年前我哥在与商家换年货时发生纠纷,还被他们打了,报警后由警察进行调解,双方都签了协议书。现在在处理时,对方不按协议书执行,药费只赔偿一半(他们辩解说是正当防卫,而且他们还收买证人,向警察行贿,警察也帮他们劝说)。请问律师专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难道调解时的协议不能强制执行吗?可以随便推翻作废吗?那签调解协议又有何用?请律师专家指明,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3-16 09:13: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现在的情况是,对方就希望我们提出起诉,然后好重新调查,然后设法证明他们是正当防卫(他们已收买看到此事发生的人,帮他们作证),在这种情况下向法院上诉又有多少胜算呢?
    还有,警察调解的协议书当事人有权利可以复印吗?法律上有依据吗?(协议书只有一份,且放在派出所里)
  • 人身伤害,如果对方拒绝反悔,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 起诉法院,要求履行协议,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 那就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调解协议书为证据,要求支付赔偿费用XX元。
    起诉书的格式可以参考个人网站中“文书格式”民事起诉书(个人用)部分。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合同。
  • 你好,在警察主持下形成的调解协议书是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的,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只要调解书不违返法律法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其义务。如需帮助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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