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向我借款5万元,那是2009年的2月20日.本然说好是一个月时间归还本金和利息,但是一个月时间过去了。那人还不出钱,但是他有一辆小轿车。他叫我再给他一个月时间,如果还不了本金和利息。拿车抵押,但是有个问题,再这之前,他像别人借款,车已经抵押在别人那里,现在都是那个借款人再开!我现在想咨询的是,如果他也跟那个借款给他的人签定抵押合同,那我现在再跟他签定抵押合同,那我的抵押合同会是有效的吗。如果那位借款给他的人,只跟他签定,借款合同,没有签定车辆抵押合同,那法律上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如果办理起诉,又需要多久的时间吗?谢谢!急切等待您的回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