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04年签订了20年的茶园租赁合同。但去年突然因病去世,我与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由我作为继承人,继续履行该合同义务,合同条款不变。但是父亲05年由与王某签订合同,把茶园的大部分转租给王某,自己只拥有一小部分,由于后来父亲觉得05年考虑问题不周,很多事情未写入合同,我父亲与王某口头协议,从07年起王某的拥有其中一部分又归还给父亲,但是合同未更改,这部分茶园就从07年起归父亲经营。如今王某觉得父亲已经去世,口头协议内容不存在于合同中,所以他要收回曾经归还的那部分茶园。我想咨询的是,父亲与王某的合同,现在是否拥有法律效力?他现在以合同内容要挟我,那我可不可以认为父亲去世,和王某之间合同就自然中止?望高人解答,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