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右腿股骨干骨折于2008年7月份到医院做了钢板内固定手术,然后遵照医嘱每3个月到医院拍X光片复查。每次医生都要我过3个月再复查,2009年8月份该医生还告诉我再过4个月就会好了。结果我再去复查时该医生又告诉我过3个月再去复查,我于2010年2月份再去复查时医生竟然告诉我再过半年再复查。结果在2010年3月份内固定钢板自行断裂,后到别家医院治疗诊断为骨不连。而且因拖的时间较长一些骨头坏死,造成再次手术后我的腿短了3公分。请问该医生明知我骨不连还给我一拖再拖造成我骨坏死是不是属于医疗过错?盼回复,谢谢!
-
你好,对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你可以拿病历咨询法医或进行鉴定,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生由于严重的不负责任而造成病人伤亡的,需要付刑事责任的。建议还是到医院去协商吧!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你好:
你所说的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否则很难得到赔偿。
-
搜集证据证明你的说法,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再向医院索赔。
-
1、建议通过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欢迎联系律师。
-
1、患者不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医院却是喜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原因有二:一是鉴定人员都为医生同行,难以保证公正,二是医疗事故的赔偿远低于人身赔偿或是医疗过失赔偿,于是有一个怪现象,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具有过失的赔偿却高于构成医疗事故;
2、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从你的描述来看,如果医生在几次复查中都不能发现问题,并且一再要求你过后复查,那这个医生是未能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我认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医生明知你的骨不连情况必须有X光片子来证明。
-
建议诉讼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