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工友在煤矿井下工作中受了伤,施工队是外包形式。此人左脚中间趾被截三个,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签定标准】是八级工伤。但是住院疗养好后,用人方仅一次性支付五万元了事。我认为不满意,如果按国家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他该得到多少。具体是怎样计算工伤赔偿资金的,都包括哪些内容,适用的法葎依据是哪些。但对方仅按十级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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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您的赔偿金额要根据你的每月平均工资来确定,伤残等级应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签定标准》来确定。希望您给我们提供详细的信息,以便我们能够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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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伤残等级,要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二、工伤伤残待遇为:17-10级:(1)、:(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级10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具体的,你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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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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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其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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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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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