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问我摩托逆行对方轻伤所有检查已完成,就是不出院,她要上诉我会赔偿多少?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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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是赔偿的相关事项,至于赔偿数额,要结合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划分比例、对方的工作性质、住院时间、伤残程度等相关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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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责任划分
其次看对方费用
再次看是否进入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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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的具体情况怎样?起诉的赔偿数额需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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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