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的出口业务,现有国外客户(国外进口批发商)投诉说,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受损,故向我司提出赔偿要求,请问做为贸易商的我司,该如何向生产商主张赔偿,是否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消费者人身安全损害是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并非使用不当或环境因素导致的?为解决以后类似的纠纷,我司或生产商是否有相关险种可以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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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如果你们和消费者达不成处理协议,消费者只能根据其所在国法律起诉你们。
但根据我国法律,如果属于产品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作为销售者的你们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根据我国法律,产品责任问题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需要你们证明不是产品质量问题,否则就是你们的责任。
具体投保品种,可能保险公司会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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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要弄清是否确实有人因使用你司产品而受伤的事实。如果有,就要作好一切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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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你司并不一定要直接对外作出赔偿,需要对方在国外先提供证据并经公证认证才能向你司及生产商索赔。类似情况也可投保。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本律师专业从事涉外法律事务,可提供协助,具体可电话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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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生产商和销售商要承担连带责任。你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生产商追偿。你司应做好应诉的准备。
可来电或来我办公室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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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