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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18:20分,在珠江新城隧道我驾驶的锋范牌小轿车(行驶里程7200KM)被一辆五菱面包车追尾,交警判全责在面包车,我的车上坐着我父母,妻子和六个月的女儿。当时女儿和我妈妈都发生了碰撞,去医院检查暂无大碍,目前,交警正在调查面包车的来源,如果合法估计很快就会放车,我想请问律师们:我如果想要获得精神方面的赔偿和修车后折损费用该如何做?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5-16 23:56: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般只赔偿车辆维修费和医疗费、交通费等,精神损失方面,如果没有明显、严重的情节,一般不会赔偿
  • 1、评估车辆的损失。
    2、去医院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发生的其它费用。
    3、受到损害的程度的轻重决定了精神损失费的高低。
    可在交警的主持下与面包车主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
  • 这个你先了解下该面包车是否有买了保险,你可以到交警大队要求调取对方的保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等资料的。你可以在修车完成后凭着发票对方支付费用,如对方不愿支付的话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至于精神方面的损害的话则一般如果没有构成伤残的话会比较困难。
  • 如果你家里人受到伤害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你的修车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支付。另外,你的小车因交通事故而遭受贬值,你还可就贬值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 如果你的家人身体受到伤害,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小车的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你的小车因交通事故而遭受贬值,你可就车辆贬值损失要求对方赔偿,本律师办理过多起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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