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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2009年冬季供暖期间,由于1-1-601业主没有按全额缴纳取暖费说是空置房,故此物业给关闭了供暖阀门。期间业主自己也说3-5天回来一趟,暖气是凉的,物业并没有给予供暖。在2009年1月26日物业接到别的业主报称1-1-601门内往外流水,我们及时通知1-1-601业主赶回来并打开房门发现北卧室暖气片有2道3-5公分的裂口,从裂口处流出的水并把地板等全都给泡了,及时处理后我物业和业主协商由于他家的暖气片的问题造成他自家财产的损失应当由他自己负责,物业考虑到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和睦关系答应免费给予更换损坏的暖气片并来年供暖时给予适当的减免或免收供暖费用。本小区属于自供暖锅炉,不是集体供暖。但业主不同意,要求物业公司财产赔偿39000院并诉至法院。请问物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谢谢!

刑事案件
2010-12-12 1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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