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5年按农村习俗办了酒席,但是没领结婚证,现在双方感情不合,女方要提出离婚,当被女方收了男方三万多彩礼,但是结婚时全部买了家具给男方了,而且女方跟男方生活期间,男方没有付一分钱的生活费给女方,期间还对女方使用暴力,把女方打的眼睛出血,右脸组织损伤,女方跟男方没办法生活在一起了,女方要求离婚,那彩礼怎么办,女方找男方谈,男方拒绝,不离,怎么办?女方要是现在跟别人再结婚,会不会构成犯罪?女方怎么样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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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就不属于婚姻关系,即你们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关系。而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彩礼视情况而定,案情复杂,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陈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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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登记结婚。只有经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这个结婚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仅仅是办了酒席,还不是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如果和其他人领了结婚证的话,不算重婚,不会构成犯罪。
彩礼的事情,我相信男方会找你来谈的。他必须证明给了你这么多的彩礼。而且你的彩礼已经在结婚的时候买家具给了男方,已经用于共同生活了,可以说是已经花在你们身上了,我认为可以不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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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彩礼问题你可以来电咨询。听一听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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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可以直接分手就好了,彩礼已经买家具给男方了,就不用归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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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