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私人老板承包了一个拆建小工程,单位是外省的一个小企业。不知是否注册企业,但是那个老板没有资质、也没有执照等。我哥去年在他那里打临时工,去年2009年11月19日发生意外受伤事故。造成左手拇指第一节指甲和肌肉全部脱落,至今拇指依然无法弯曲。拇指手心面仅皮包骨头,拇指手背面恢复稍许好些。不排除第二次治疗或其它并发症,在2009年底。老板来看望报销了全部的医药费,并给了2000元人民币。后又在3月份给了500人民币,老板是给做了意外保险的。现在要问:1)是否可以申请工伤?2)怎样申请保险理赔?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说要去做伤残鉴定。到医院去,说要保险公司开具鉴定委托单。再回保险公司又被踢回到医院(再踢皮球了~~)3)这样的受伤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